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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阿Q正传》
《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中最著名的一篇,写于一九二一年十二月至一九二二年二月之间,最初分章刊登于北京《晨报副刊》(注:《阿Q正传》第一章发表于1921年12月4日《晨报副刊》的“开心话”栏,开头讽刺考证家的那些近似滑稽的写法,就是为了切合这一栏的题旨。但鲁迅“实不以滑稽或哀怜为目的”,所以越写越认真起来,第二章起便移载“新文艺”栏。至1922年2月12日登毕),以后收入小说集《呐喊》。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农民的典型。阿Q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从生活地位看,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他失掉了土地以及独立生活的依凭,甚至也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阿Q的现实处境是十分悲惨的,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小说的两章“优胜记略”,集中地描绘了阿Q这种性格的特点。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其实他连自己姓什么也有点茫然;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连老婆都还没有;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他有时也去欺侮处于无告地位的人,譬如被假洋鬼子打了之后,就去摩小尼姑的头皮,以此作为自己的一桩“勋业”,飘飘然陶醉在旁人的赏识和哄笑中。但是这种偶然的“勋业”仍然不过是精神的胜利,和他的自轻自贱、自譬自解一样是令人悲痛的行动。阿Q的“精神胜利法”实际上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手段,使他不能够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他的“优胜记略”不过是充满了血泪和耻辱的奴隶生活的记录。 作品突出地描绘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同时又表现了他的性格里其它许多复杂的因素。阿Q的性格是充满着矛盾的。鲁迅后来曾经说过:阿Q“有农民式的质朴,愚蠢,但也很沾了些游手之徒的狡猾”(注:《且介亭杂文·寄〈戏〉周刊编者信》)。一方面,他是一个被剥削的劳动很好的农民,质朴,愚蠢,长期以来受到封建主义的影响和毒害,保持着一些合乎“圣经贤传”的思想,也没改变小生产者狭隘守旧的特点:他维护“男女之大防”,认为革命便是造反;很鄙薄城里人,因为他们把“长凳”叫做“条凳”,在煎鱼上加切细的葱丝,凡是不合于未庄生活习惯的,在他看来都是“异端”。另一方面,阿Q又是一个失掉了土地的破产农民,到处流荡,被迫做过小偷,沾染了一些游手之徒的狡猾:他并不佩服赵太爷、钱太爷,敢于对假洋鬼子采取“怒目主义”;还觉得未庄的乡下人很可笑,没有见过城里的煎鱼,没有见过杀头。阿Q性格的某些特征是中国一般封建农村里普通农民所没有的。即瞧不起城里人,又瞧不起乡下人;从自尊自大到自轻自贱,又从自轻自贱到自尊自大,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样典型环境里典型的性格。出现在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一方面是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侵入后近代中国农村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的表现,另一方面也为阿Q本身的具体经历所决定。鲁迅从雇农阿Q的生活道路和个性特点出发,按照自己艺术创造上的习惯——“模特儿不用一个一定的人”(注:《二心集·答北斗杂志社问》),遵循主体的需要进行了高度的概括。在思想熔铸的时候,又突出了人物复杂性格中的某一点,使某具有鲜明的精神特征,从而塑造了阿Q这样一个意义深刻而又栩栩如生的典型。 作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精神现象,“精神胜利法”主要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产物,烙上了民族耻辱的湛深印记。在帝国主义扩张浪潮不断冲击下,封建统治阶级日趋没落,现实环境使他们产生一种无可奈何的心情,“精神胜利法”正是这种病态心理的表现。马克思和恩格斯说过:“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注:《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译本第3卷第52页)这是因为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而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说来只能受支配于统治阶级的思想。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受到统治阶级思想影响是十分自然的。还由于不同阶级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环境和同一个民族环境里,它们接触到的物质条件有一部分是相同的或者类似的,因而也就为这种病态心理的传播制造了机会。与此同时,农民本身的阶级弱点,小生产者在私有制社会里长期以来形成的经济地位,同样是孕育“精神胜利法”的温床。象阿Q这样一方面没有摆脱本阶级的弱点,另一方面又多少沾染了一些游民阶层落后意识的农民,接受和产生“精神胜利法”便更为容易。鲁迅在写作《阿Q正传》的时候,曾经抱有批判“国民的弱点”(注:伪自由书·再谈保留)的意图,根据这个意图,他还作了如下的说明:“我的方法是在使读者摸不着在写自己以外的谁,一下子就推诿掉,变成旁观者,而疑心到象是写自己,又象是写一切人,由此开出反省的道路。”(注:《且介亭杂文·答〈戏〉周刊编者信》)艺术必须担负起社会教育的广泛的任务,这表现了一个革命作家对于自己创作的严格的要求。实际上,阿Q也的确不是生活里的具体的“谁”,然而陈Q又的确是艺术上的具体的阿Q,没有阿Q的那些行动,也就没有了所谓“阿Q精神”。作为一个专替人家打杂的雇农的形象,鲁迅在作广泛针砭的同时,仍然是以对农民生活的实际观察作为艺术概括的基础的,他严格地遵循了现实主义典型化的原则。这样,阿Q的“精神胜利法”只能是为阿Q所独有的“精神胜利法”,和另外一些人身上的“精神胜利法”有相似的地方,也有根本不同的地方。正如鲁迅后来所说,“只要在头上戴上一顶瓜皮小帽,就失去了阿Q”(注:《且介亭杂文·寄〈戏〉周刊编者信》),足见人物形象在鲁迅心中是具体的,确切不易的。他也说过:“还记得作《阿Q正传》时,就曾有小政客和小官僚惶怒,硬说是在讽刺他,殊不知阿Q的模特儿,却在别的小城市中,而他也实在正在给人家捣米。”(注:《且介亭杂文末编·〈出关〉的“关”》)在鲁迅看来,针砭“精神胜利法”的普遍现象和塑造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并不矛盾。普遍性体现在特殊性里。典型性格越是具体深刻,也便越带有普遍性;阿Q的“精神胜利法”越是具有农民阿Q本人的特点,也便越能够取得广泛的社会讽刺的效果。这是因为:只有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吻合于他的阶级地位、生活经历和个性习惯,他才有可能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使读过《阿Q正传》的都在脑海里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一旦遇见具有类似精神现象的人——尽管在根柢里存在着很大区别,也会立刻想起阿Q,立刻不自觉地叫出阿Q的名字来。艺术典型在普遍性上所引起的广泛影响,决不会也不需要损害它原来的属性。
第四节:杂感和散文
鲁迅在进行小说创作的同时,还写了不少杂感、散文和散文诗。杂感是他直接解剖社会、抨击敌人的艺术武器:犀利活泼,不拘格套。散文和散文诗则以清新隽永的风格,包含着更多叙事和抒情的成分。这些作品的思想内容互有高低,但总的倾向是一致的,并且各各以其新颖多彩的形式,丰富和充实了现代文学最初十年间的成就。 杂感“萌芽于‘文学革命’以至‘思想革命’”(注:《南腔北调集·小品文的危机》),和过去这一类文章的传统形式不同,它是适应五四运动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文体,一开始就受到鲁迅的重视。鲁迅最早的杂感见于一九一八年《新青年》的“随感录”,以后又在《晨报副刊》、《京报副刊》、《国民新报副刊》、《语丝》、《莽原》、《猛进》等多种报刊上开辟阵地,不断倡导。他说:“也有人劝我不要做这样的短评。那好意,我是很感激的,而且也并非不知道创作之可贵。然而要做这样的东西的时候,恐怕也还要做这样的东西,我以为如果艺术之宫里有这么麻烦的禁令,倒不如不进去。”(注:《华盖集·题记》)鲁迅重视文学艺术的战斗作用,不断撰写杂感。在他的影响下,许多作家继起写作,蔚然成风。鲁迅前期杂感收集在《坟》(注:鲁迅自己曾把《坟》称做论文集,其中一部分文章却近于较长的杂感,他后来写的便不再区分,一律收入杂感集中)、《热风》、《华盖集》和《华盖集续编》中。这些杂感根据艺术样式本身的特点,直接地表现了烈火一样彻底反帝反封建的精神,广泛地接触了为小说创作所没有或者不可能接触的问题。 在中国,以儒家为代表的封建意识形态曾经统治了二千多年,系统严密,条理周详。辛亥革命根本没有动摇这个体系,直到“五四”前夕,这种长期淤积下来的思想毒素依旧支配着社会心理,形成一种历史的惰力,对外来思潮起着排斥和抗拒的作用。而每当政治方面反动逆流高涨的时候,情势就更为猖獗。在社会上,充耳触目的都是歌颂祖德、仰慕往古、崇道劝孝、读经尊孔,甚至以儒家名义而信奉《太上感应篇》,大做其迎尸拜蛇、扶乩炼丹的勾当。鲁迅认为:“幸存的古国,恃着固有而陈旧的文明,害得一切硬化,终于要走到灭亡的路。”因此中国倘要改革,“第一着自然是扫荡废物,以造成一个使新生命得能诞生的机运。”在他看来,五四运动应该是“这机运的开端”(注:《出了象牙之塔·后记》)。作为一个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者,在激荡的历史浪潮中,广泛的社会批评便成为他早期杂感的特色。单就发表在《新青年》上的《随感录》而言,“有的是对于扶乩、静坐、打拳而发的;有的是对于所谓‘保存国粹’而发的;有的是对于那时旧官僚的以经验自豪而发的;有的是对于上海《时报》的讽刺画而发的。”(注:《热风·题记》)从“虚无哲学”到奴隶主义,从盲目自大的“爱国论”到光怪陆离的社会相,上下古今,无所不谈。这些杂感涉及的问题很多,不过始终贯串着“五四”的时代精神——所谓德先生和赛先生,也即民主与科学的要求。这种要求具体地表现在鲁迅杂感里的,首先是反对国粹主义。新文化与旧文化之争发端于“五四”前夕,标志着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已经发展到新的阶段,在思想战线上出现了更激烈和更彻底的斗争,正如毛泽东同志说的,“五四运动的成为文化革新运动,不过是中国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一种表现形式。”(注:《五四运动》,《毛泽东选集》横排本第2卷第522页)守旧派用“保存国粹”名义,维护文言,提倡国学,宣扬所谓固有道德和固有文明,其目的是使封建思想继续盘踞统治的地位,以压制新思潮的传入和兴起。鲁迅在《说胡须》、《看镜有感》、《论“他妈的!”》以及《热风》的绝大部分《随感录》里,反复地驳斥了那些“国粹家”,指出在中国,从缠足、拖大辫、吸鸦片一直到人身买卖、一夫多妻,他们的“所谓国粹,没一件不与蛮人的文化(?)恰合。”(注:《热风·随感录四十二》)“国粹家”们甚至觉得“只要从来如此,便是宝贝。即使无名肿毒,倘若生在中国人身上,也便‘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国粹所在,妙不可言。”(注:《热风·随感录三十九》)当进步的知识、道德、品格、思想日益成为世界潮流的时候,执拗地保存着以“国”字冠首的陈腐的成规,这结果必然是我们保存了国粹,国粹却不能保存我们:“中国人要从‘世界人’中挤出。”(注:《热风·随感录三十六》)其次是扫除迷信落后的思想。封建制度从来便是和迷信落后的思想相胶结的,统治阶级利用神道魔法,因果报应,向人民群众灌输宿命论,使他们安于被剥削的生活,不敢起来反抗。破除迷信曾经是“五四”当时启发人民群众觉悟的举措之一,蔡元培的《以美育代宗教说》,陈独秀的《偶像破坏论》,陈大齐、钱玄同、刘半农们的反对扶乩迷信(注:《以美育代宗教说》,载《新青年》第3卷第6号,1917年8月;《偶象破坏论》,载《新青年》第5卷第2号,1918年8月;均指斥鬼神迷信的虚妄。后来北京大学成立了非宗教大同盟,出版过“非宗教丛刊”,第一册《非宗教论》里收有蔡元培、李大钊、陈独秀、吴虞等多人文章。陈大齐、钱玄同、刘半农文章均载《新青年》第4卷第5号(1918年5月),都是驳斥上海盛德坛的扶乩迷信的),在当时都有很大的影响。鲁迅在《论照相之类》、《春末闲谈》以及《随感录》三十三、三十八、五十三里,不断地向愚昧无知的习俗进攻,指出应该知道“火药除了做鞭爆,罗盘除了看风水”,还有更重要的用处(注:《热风·随感录六十二恨恨而死》)。要医治“祖传老病”,扫除社会上的“妖气”,只有一味“对症的药”:科学(注:《热风·随感录三十八》)。“因为科学能教道理明白,能教人思路清楚,不许鬼混,所以自然而然的成了讲鬼话的人的对头。”(注:《热风·随感录三十三》)第三是主张社会解放。封建礼教、宗法观念长期以来束缚着人们,成为人们——特别是妇女和青年的精神桎梏。“五四”当时一直把家庭问题作为社会改造的一个重要环节,不仅《新青年》,许多报纸和期刊甚至开辟专栏,研究了妇女和青年的问题。鲁迅在《我之节烈观》、《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娜拉走后怎样》、《论雷峰塔的倒掉》、《灯下漫笔》以及其它一系列杂感里,猛烈地攻击腐巧的名教、吃人的礼法,反对寡妇主义,反对坚壁清野主义,宣传家庭革命。在他看来,妇女只有争取经济权,才可以获得真正的平等;做父亲的需要解放自己的孩子,“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而作为最根本的手段,则是扫荡封建制度,消灭“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创造“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鲁迅的杂感不仅是战斗的,而且具有高度的艺术魅力,他善于动用生动的形象和幽默的语言来展开逻辑严密的论点。《热风》里的短文精悍凝炼,明白晓鬯,一篇篇锐利如匕首;收在《坟》里的一些较长的杂感,则又气势跌宕,层层深入,表现了擒纵自如的特点。
第五节:从《而乙集》到《花边文学》
一九二七年十月,鲁迅从广州来到上海,上海是当时全国工人运动和文化运动的中心。“四一二”大屠杀加速了两极的分化,革命活动转入地下,在纸醉金迷的生活背后,阶级斗争正以不同的方式深入到各个方面,并且愈来愈趋于激烈。鲁迅和许多革命作家一起,在党领导下,向反革命的文化“围剿”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并以他的坚贞、英勇、倔强和智慧,在这一“围剿”和反“围剿”斗争中,“成了中国文化革命的伟大”(注:《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横排本第2卷第663页)。 鲁迅这一时期写的主要是杂感。虽然杂感这一形式不止一次地受到反对者的攻击:自称“诗人”的绅士轻视它,“死抱住文学不放”的“第三种人”嘲笑它,“还不到一知半解程度的大学生”奚落它,诬之为“投机取巧”,鄙之曰“鸡零狗碎”,但鲁迅还是积极提倡,坚持写作,“乐观于杂文的开展,日见其斑斓”(注:《且介亭杂文二集·徐懋庸作〈打杂集〉序》)。一九三五年底,他为《且介亭杂文二集》作后记的时候,具有总结意义地回顾了自己写作这类文章的始末,他说:“我从在《新青年》上写《随感录》起,到写这集子里的最末一篇止,共历十八年,单是杂感,约有八十万字。后九年中的所写,比前九年多两倍;而这后九年中,近三年所写的字数,等于前六年,……”杂感之所以在鲁迅笔下大量出现,愈写愈多,主要是因为政治形势的变化和革命斗争的需要。瞿秋白在一九三三年曾经作过这样的分析,他说“鲁迅的杂感其实是一种‘社会论文’——战斗的‘阜利通’ (feuilleton)。谁要是想一想这将近二十年的情形,他就可以懂得这种文体发生的原因。急遽的剧烈的社会斗争,使作家不能够从容地把他的思想和情感熔铸到创作里去,表现在具体的形象和典型里;同时,残酷的强暴的压力,又不容许作家的言论采取通常的形式。作家的幽默才能,就帮助他用艺术的形式来表现他的政治立场,他的深刻的对于社会的观察,他的热烈的对于民众斗争的同情。”(注:《鲁迅杂感选集·序言》)前后绵延了二十年的杂感,忠实地记录了作家的思想和“时代的眉目”(注:《且介亭杂文·序言》)。 写于一九二七年至一九二九年的杂感,比较显著地反映了鲁迅在思想飞跃后继续进取和不断巩固的特点。这些杂感绝大多数收在《而已集》和《三闲集》里。《而已集》里所收在广州写成的部分,其中有些是《华盖集续编》的承衍,继续对文化界资产阶级右翼进行顽强的斗争;有些接触到香港这个殖民地社会,直接写出帝国主义的压迫及其卵翼下的文化的特质。较多的篇什则是对蒋介石集团叛变革命、屠杀人民的反革命罪行的强烈谴责。尽管在当时的环境中,“几条杂感,就可以送命的”(注:《而已集·答有恒先生》),鲁迅却依然在《谈“激烈”》、《可恶罪》等篇中,怀着无法抑制的愤怒,揭露了这是个“青年特别容易死掉的年头”:“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为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小杂感》尖锐讽刺和勾画了蒋介石这个政治流氓的反动嘴脸:“又是演讲录,又是演讲录。但可惜都没有讲明他何以和先前大两样了;也没有讲明他演讲时,自己是否真相信自己的话。”从演讲《革命时代的文学》到短文《革命文学》,标志着作者对文学和革命关系的认识的进展,后者成为这一时期新的探索的起点。到上海后不久,鲁迅对梁实秋的主张人类应以智愚分等级、文学要写永久的人性等等资产阶级的反动观点,立刻在《卢梭和胃口》、《文学和出汗》里作出逻辑严密的反击。从这些文章看来,阶级论开始成为他的理论的基础。收在《三床集》里关于一九二八年革命文学论争的文字,有对当时革命形势的严峻清醒的分析,有对文艺与社会、思想与艺术等关系的比较全面的论述;作家世界观问题已成为全部论点的中心,这不能不说抓住了重要的关键。从这时起,鲁迅开始有计划地研究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正如他自己稍后说的,“我有一件事要感谢创造社的,是他们‘挤’我看了几种科学底文艺论,明白了先前的文学史家们说了一大堆,还是纠缠不清的疑问”(注:《三闲集·序言》)。他不仅翻译了这方面的书籍,而且把思考的成果写入一些杂感。鲁迅清楚地说明了阶级属性对于意识形态的关系,肯定地指出:“在我自己,是以为若据性格感情等,都受‘支配于经济’(也可以说根据于经济组织或依存于经济组织)之说,则这些就一定都带着阶级性。但是‘都带’,而非‘只有’。”(注:《三闲集·文学的阶级性》)他又以为思想改造是可能的和严肃的,因而说:“从这阶级走到那一阶级去,自然是能有的事,但最好是意识如何,便一一直说,使大众看去,为仇为友,了了分明。”(注:《三闲集·现今的新文学的概观》)这些意见表达了作家对一些根本问题的清醒认识。《而已集》和《三闲集》里许多文章,是他有意识地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观察和分析社会现象的值得注意的成果。
第六节:且介亭杂文及鲁迅杂文的艺术特色
《且介亭杂文》共三集,于一九三七年七月同时出版。前两集由鲁迅亲自编定,后一集里部分稿件也经集中,其余则由夫人许广平代为辑成。这些杂感不仅技巧圆熟,论证丰富,而且作者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也大都经过融会贯通,遵循杂感的特点结合在具体的内容里,符合于中国成语的所谓“深入化境”,在艺术上表现了突出的简约严明而又深厚朴茂的风格。 《且介亭杂文》收录写于一九三四年的短评以外的杂感,形式既比《花边文学》多样,内容也不限于社会批评。当时溥仪已在关外称“帝”,随着天羽独占中国的声明的发表,日本侵略者深入华北,占领区不断扩大,红军北上抗日,蒋介石对内踌躇满志,对外进一步准备屈服,授意他的部属写了《敌乎?友乎?——中日关系之检讨》一文,向侵略者乞求和平。因循苟安的思想在一部分人头脑中滋长。鲁迅博采史实,旁敲侧击,以更加巧妙的方法向侵略者及其奴才们进攻。为了揭露日本帝国主义者正在宣传的“王道”,鲁迅指出:在中国历史上,入侵者总是一面到处焚掠,一面侈言“王道”,他们其实是火神扮成的“救世主”,把起来反抗的人称为“顽民”,“从王道天下的人民中除开”(注:《且介亭杂文·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衣冠之族”里有“伏匿”终身的人,也有“唱赞道引”的人,后者认为新的主子果然要实行“王道”子,于是乎明“儒术”,布“儒效”,自以为“虽被俘虏,犹能为人师,居一切别的俘虏之上”(注:分别见《儒术》、《隔膜》两篇);他们相信“陛下”“爱民如子”,“亲亲热热的撒娇讨好去了”。天下哪有征服者真的要“这被征服者做儿子”的呢?文字狱的大量材料证明,结果还是被“杀掉”(注:分别见《儒术》、《隔膜》两篇)。在《病后杂谈》和《病后杂谈之余》里,鲁迅进一步以抒情的笔调,生动的故实,描绘了被奴役的命运,揭开“韵事”里面的惨痛,“艳传”背后的耻辱,说明“自有历史以来,中国人是一向被同族和异族屠戮,奴隶,敲掠,刑辱,压迫下来的,非人类所能忍受的楚毒,也都身受过,每一考查,真教人觉得不象活在人间。”鲁迅要求人们从历史里得出教训,面对残酷的现实,向国内外的压迫者抗争。在他看来,寻求生存的唯一道路是战斗,中国人民本来就具有英勇不屈的传统。在《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里,鲁迅指出我国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拚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只有他们才是民族的真正的力量。文章唾弃了国民党反动派及其一小撮追随者,而把希望寄托于大多数中国人,寄托于这大多数中国人的代表。它又进一步暗示:到了三十年代,即使这个力量还是“被摧残,被抹杀”,以至被逼转入“地底下”,却仍然在“前仆后继的战斗”。 掌握复杂的阶级关系是鲁迅衡人论世的准则。但他并不生硬地搬引这个准则,只是在铺陈事理的时候,略作提示,使读者心领神会。在《说“面子”》里,他指出外国人说中国人“爱面子”,但上等人的“面子”和下等人的“面子”不同,“例如车夫偷了一个钱袋,被人发现,是失了面子的,而上等人大捞一批金珠珍玩”,却会用各种手段保全自己的“面子”,因而在这些人身上,“爱面子”其实已经和“不要脸”混了起来。在《运命》里,又指出外国人说中国人“信运命”,但负有“定人心”之责者的所谓运命也和一般人所谓运命不同:前者利用运命作为“灭亡之际”推诿责任的“不费心思的解释”,归一切于“命中注定”;后者虽然相信运命,而又确认这“运命可以转移”,却是“值得乐观”的事情。这类似的现象中区别不同的本质,这是鲁迅思想深刻的地方,所谈的现象愈是普遍,也就愈需有独到的见地。在这一段时间里,他还对儿童教育、连环图画、利用旧形式、制定新文字等等发表意见,对“第三种人”以及各种各样文坛上的鬼魅继续进行揭露和追击。在迅速取得反应和立即扫荡“有害的事物”这点上,充分地表现了杂感的确“是感应的神经,是攻守的手足”(注:《且介亭杂文·序言》)。一九三四年关于文艺大众化的讨论,在《且介亭杂文》里占有相当数量的篇幅。在这些文章里,鲁迅既肯定了普及的东西可以提高,也强调了继承的目的在于革新。当文艺大众化转入大众语的讨论时,他在《自由谈》上连载了有名的《门外文谈》,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全面地论述了语言和文学的起源与发展。和专家们的主张不一样,鲁迅认为“中国的言文,一向就并不一致”,原因是“字难写,只好节省些”。这是一个独创性的论断,在学术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根据历史的趋向指出文字应该为群众所掌握,并接下去说:“凡有改革,最初,总是觉悟的智识者的任务。但这些智识者,却必须有研究,能思索,有决断,而且的毅力。他也用权,却不是骗人,他利导,却并非迎合。他不看轻自己,以为是大家的戏子,也不看轻别人,当作自己的娄罗。他只是大众中的一个人,我想,这才可以做大众的事业。”以群众的创造解释了艺术的现象,要求“觉悟的读书人”回过头来为群众服务。文章对个人与群众关系的正确阐述,可以移用到一切工作上。 一九三五年写的收入《且介亭杂文二集》的杂感,是对文化现象和文学活动的比较集中的批评。从社会舆论到新闻报道,从书籍出版到钢笔生产,从漫画到木刻,从讽刺到传奇,涉猎广泛,持论精到。然而作为鲁迅当时注意的中心,却是对文艺领域内不良习气和消极趋向的斗争。针对周作人、林语堂、施蛰存以及一大批政客豪商、文人学士们的活动,他写了不少意义深长的杂感。《隐士》、《“寻开心”》嘲讽了谋隐闹市和玩世不恭;《“招贴即扯”》、《逃名》揭发了曲解古人的贻羞同文;《“京派”和“海派”》、《文坛三户》、《从帮忙到扯淡》进一步暴露了“文人无文”的事实,指出“京派”和“海派”已经合流,“破落户”和“暴发户”也互相交融,于是在“乱点古书,重抄笑话,吹拍名士,拉扯趣闻”之余,忽而主张“本位文化”,忽而提倡“读经救国”,有“帮闲之志”而无“帮闲之才”,其结果无非是“扯淡”而已。在七篇论“文人相轻”和八节《“题未定”草》里,鲁迅又从理论上对这些现象进行分析,但也仍然有申说,有驳难。他主张文人需要别是非,明爱憎,不应该“圆通”,“随和”,“贵古而贱今,忽近而图远”;反复地批评了“倚徙华洋之间,往来主奴这界”的倾向,批评了“对于人生,既惮扰攘,又怕离去,懒于求生,又不乐死,实有太板,寂绝又太空,疲倦得要休息,而休息又太凄凉”的精神状态。他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通过大量材料论述了过去时代的文学现象,扬幽发伏,纠正了历来对蔡邕、陶潜、袁宏道的看法,保卫了战斗的传统。鲁迅反对以偏概全,反对以“摘句”论断“全诗”,对选家们以个人好恶糟蹋古人提出强烈的抗议。在他看来,立“虚心平气”为选诗的极境,就和以“并不自立意见”为作史的极境一样:说得出,却做不到。例如张岱,曾主张选文造史,必须持平,而在论东林党的时候,却又立足于“东林虽多君子,然亦有小人,反东林者虽多小人,然亦有正士”;貌似公允,骨子里却是“苛求君子,宽纵小人,自以为明察秋毫,而实则反助小人张目”。鲁迅认为:“古今来无纯一不杂的君子群,于是凡有党社,必为自谓中立者所不满,就大体而言,是好人多还是坏人多,他就置之不论了。”当时统治阶级正在制造混乱,思想界又大都浑浑噩噩,——“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鲁迅的这些文章,不但为文艺批评树立了严正的标准,还从思想方法上锻炼了读者,使他们别是非之界,明取舍之道,具有振聋发聩的作用。至于行文的恣肆跌宕,回旋俐落,摆事实,讲道理,作为思想战线上理论斗争的一种形式,七“论”和《“题未定”草》又都以其缜密和周详而成为出色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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