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附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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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f

[秘密灌水专区][此地洪水危险][赈灾人员(管理员)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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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 04: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
发表于 2005-5-1 04: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水一个。
发表于 2005-5-1 04: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without想法
发表于 2005-5-1 04: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一想
发表于 2005-5-1 04: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靠。。。抵制

发表于 2005-5-1 04: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舞轮回注意点啊
发表于 2005-5-1 05: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前这样发帖就全被删了

还被强烈警告了……

[em03][em03][em03][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5-5-1 05: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发现了鼠标键的妙用

几秒钟搞定300帖……

发表于 2005-5-1 05: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早就不用了
发表于 2005-5-1 06: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用那就说出来好了啊
发表于 2005-5-1 06: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设置鼠标键后把鼠标移到“OK!发表回复”上再狂按“+”就行了……
发表于 2005-5-1 06: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到
发表于 2005-5-1 07: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ony在2005-4-30 22:41:11的发言: 就是设置鼠标键后把鼠标移到“OK!发表回复”上再狂按“+”就行了……

原来就是这个啊……你不是说几秒里就可以搞定300贴吗……这要按到猴年马月啊……而且还是在同张帖里发同样的内容…………………………

呃……我不应该问的……当我什么都没说……想想也没这么好的事情……

发表于 2005-5-1 07: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好在我的目标不是使帖子数暴涨……没什么失望的……[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5-5-1 07: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一下是两帖

只要按得快一点是可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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