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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暗夜行星

公布一封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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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7 17: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看当事人是什么想法吧

其次对老师有意见的话还是应该和这位老师去沟通比较好

大家都是为了生活在这个学校里的我们

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自然想法也会不同

相互理解和包容很重要的

[magic40]
发表于 2005-4-7 18: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恰……………………
 楼主| 发表于 2005-4-7 20: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之前收到了该同学的短信,要求不公开此短信

因此请斑竹删除此贴

再次声明,对之前的影响暗夜不负责消除

发表于 2005-4-7 20: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不说什么了吧

楼主的人品是好的...

发表于 2005-4-7 21: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太较真了`

允许你自己在BBS上发表意见就不允许别人和你意见不同吗?

有没有学长的风度啊?

擅自公布短信也是很没有礼貌和教养的一件事

发表于 2005-4-7 21: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我提出要求,公布你的这条短信 如果你不同意,请在论坛公开场合表示收回该短信 否则我将视作你默许我公开该条短信 我将在附中生活发布此短信及其发信人"

这是楼主发过来的短信,我不同意公开,就要表示收回该内容,这着实让人费解,难道这算是挑衅,还是算逼迫?

楼主好歹也高三了,据说也不是成绩很差的人,这样的事情真的做得出来吗?[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5-4-7 21: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暗夜行星在2005-4-6 1201的发言: 在没有得到她的不允许的情况下,我默认为她同意我公开。

史寅昇同学:这句话的原命题是:在得到她允许的情况下,我认为她同意我公开。

现在原命题被你改的不伦不类的。同学们,这是一个假命题。

我真怀疑你初中的书是怎么读的。

请问高一同学的行为妨碍你的正常生活了吗?

你是不是看了那样的场景突然觉得身为二附中学生是一种耻辱?

你是否认为作为高三所谓学长,肆意评论学校里发生的点滴小事能够突显你三年来的非凡经历?

如果说学长你能为这样的小事愤愤不平到这种程度,

那真是后生可谓,功力至深,晚辈望尘莫及,突然发现我将来要学习的还有很多,很多……

出操广场上的石子一直影响着学校的环境,无论他们的行为出于什么,最后的效果总是好的。

最后,希望这样无谓的讨论不要再出现在附中生活上,你完全应该发在附中事务所,

请允许我理解为你是一个以用另类方式引人注目而感到骄傲和自豪的人。

你应该自己修改的帖子,而不是让斑竹来删,

若二附中多几个暗夜行星,以附之名一定会变得更加丰富多彩,那么我们的斑竹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7 13:55:11编辑过]
发表于 2005-4-7 21: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写那么长干什么呀,我都不高兴过目了[em02]
发表于 2005-4-8 02: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必要那么较真?!大家都是明事理的人,而且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
发表于 2005-4-8 04: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大家要学会理解和宽容,不要太独断
发表于 2005-4-8 16: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只是言论自由而已,说了几句话,哪里知道我们亲爱的高三的学长那么较真呢?

看来我没有发扬孔融让梨还真是错误啊!

[em02]
发表于 2005-4-8 17: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较真的已经到了苛刻的地步了。。。

另外,我感觉暗夜太有高三的架子了。。。。

发表于 2005-4-8 18: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何意图?
发表于 2005-4-8 19: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到现在为止,觉得都是在提醒楼主你太认真, 芝麻绿豆的小事,何必和他计较, 高三了,老大不小了,可以安心得“去”了?? 我承认学生应该包容和理解, 但是高一的学生怎么也不学学怎么和别人说话, 我知道互联网上有可能没有必要那么真实, 但这种语气实在也太过分了, “你是否认为作为高三所谓学长,肆意评论学校里发生的点滴小事能够突显你三年来的非凡经历?” 这句话很有问题呀,难道你不知道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吗? 什么叫肆意?什么叫点滴小事? 什么叫节制?什么叫通顶大事? 非常想和刁の路路谈论这些问题,是高三得太较真,还是高一得太没责任感? 先不论公布短信是不是合理,但我认为高一的首先要自我检讨; 高一了,应该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发表于 2005-4-9 00: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欢迎!

高一同学没有责任感会去出操广场义务劳动吗?

暗夜不经允许公开他人短信,是谁应该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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