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附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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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4579|回复: 10

[公告]给一个虽然已经走了但是还经常上来看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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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7 19: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可能你认为我做了什么你很看不惯,但是我觉得我没有做错。


错的是你的理解。


曾经我还声援过你,但是你这样的说法我很难以接受。


很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说我?还用了这样的词汇?原来还以为你是一个容易敏感的女生,对你是存保护心的(当初你的一写事让我这样以为)但是你现在这样说我又是什么原因呢?我和你似乎没什么过节哦!!!!



说得难听一点,我现在开始明白你当初为什么离开了


我现在不会再同情你!!!!!!!!!!因为你的确是在没事找事!


让我恶心!

发表于 2004-3-27 19: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04-3-27 19: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她可以看见
发表于 2004-3-27 19: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来了。。。。。。


       

发表于 2004-3-27 20: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个帖子有沉的趋势
发表于 2004-3-27 23: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像是存心来找吵架的.


有必要公告嘛?


       

发表于 2004-3-27 23: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10][em10][em10][em
发表于 2004-3-27 23: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akkyily在2004-3-27 15:12:00的发言:
楼主,像是存心来找吵架的. 有必要公告嘛?

[em09][em13][em13]
发表于 2004-3-27 23: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ERRYperfect在2004-3-27 15:30:00的发言:

[em09][em13][em13]
???
发表于 2004-3-27 23: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必要这样吧~!
发表于 2004-3-27 23: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她就这~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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